根据湘人发〔2001〕55号文件精神,经本人申请,所在部门推荐,学院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,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谭宏达、李源、何昕旎、罗圣杰、李璐、仇雨佳、谢好、刘媛圆、贵平、余鑫等10位同志符合初任高校助教资格认定条件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。
咨询电话:0731-82867652(学院人事处)。
监督电话:0731-82866970(学院纪检监察室)。
双色球
2023年3月10日